秦殊不高兴的时候很吓人,虽然他很少会真的生气,但这早就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了。
不仅裴昭知道,江城二中里的许多同学都知道。
这个事实反而让秦殊人缘更好。
因为在二中的各种运动会和球赛上,如果遇到了手脚不干净的、特别爱犯规的竞争对手……所有人都巴不得秦殊站在自己这一边,把对面吓死。
当然,于裴昭而言,秦殊不高兴时对他造成的影响,会比对其他人来说更重一些,毕竟其中还夹杂少许“历史遗留问题”。
所以为了拥有相对平静的高中生活,裴昭尽量不会惹秦殊生气。
除非他忽然就是很想惹秦殊生气。
昨晚或许就是这样的场合。裴昭知道自己从天台往下跳,一定会让秦殊生气,可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推了下去。
理由也很简单,当秦殊打来电话与他说了好半天的话,裴昭听着听着,渐渐的发现自己不太高兴。
一种隐秘的,微妙的,无法解释的……不高兴。
他以前不会有这样奇怪的心情。
所以裴昭从天台上跳了下去。一场很短、很轻松的坠落,隔着一层楼加半个阳台,最多不过五六米而已。
跳完之后再看看秦殊的表情,立刻就舒服多了。
至于到了第二天,该怎么面对还在偷偷生气,却没意识到自己在生气的秦殊……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该如何处理。
——顺毛捋。
秦殊就是那种只能被顺毛捋的性格,因此反而非常好哄。只要安抚的方法完全正确,很快就能顺毛成功。
于是,下午放学时,秦殊已然彻底将昨晚的事情抛在脑后,那些乱七八糟的噩梦也被塞进了犄角旮旯里。
他在满心兴奋地期待自己的生日礼物。
裴昭主动说给他准备了生日礼物,而且是个惊喜!
虽然在之前的两年,只要秦殊提前找他讨要生日礼物,裴昭就会按时给出很贵重的东西……但主动和被动可是完全不同的性质!
“偷偷告诉我嘛,要送我什么?给我一点点线索就够了,我自己猜。”
“不告诉你。”
“好昭昭,求你了……”
“不行。”
“为什么不行,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?”
“……惊喜说出来就不是惊喜了。”
秦殊缠着裴昭问了一路,愣是连一个字的线索都没问出来。
但这丝毫不影响他阳光明媚的心情,因为裴昭还主动做了另一件让他很开心的事。
裴昭跟他回家了!裴昭愿意和他一起住!
秦殊心里舒服了,回到家后立刻去收拾他早就准备好的客房。
床上四件套都是提前买好的,趁着江城连续两天艳阳高照,挂在后院晒干再收回来,铺床时就能闻到一阵淡淡的阳光气息。
裴昭想来帮忙,秦殊还不乐意让他做这些,高高兴兴把人推出了客房。
短暂借宿和长期住在一起,那可是截然不同的性质,秦殊也算是松了一口气,了却一桩心事。
偷偷说一句大实话,他非常不喜欢裴昭的家。
哪怕那房子没有任何问题,软装齐全,干净漂亮,可秦殊走进去时总感觉……裴昭家里的人味儿比他自己家里还少,还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。不好不好。
“昭昭,你还需要回家搬行李吗?我可以帮你,或者缺了什么直接买新的?”
“不用,必需品都在这里。”
裴昭带来了一个小小的行李箱,回家时被秦殊抢过去拉着掂了掂,非常轻,里面几乎全是衣物。
在客卧里重新把行李箱打开,秦殊才发现,箱子里还有两件被残忍压扁的短款羽绒服,一黑一白,委屈地缩在角落里。
想象了一下裴昭把羽绒服压扁塞进行李箱的样子,秦殊忍不住笑出声来:“好可爱……那行,昭昭,我把你的衣服都挂到衣帽间里去吧?这房间的衣柜好久没用了,可能会积灰。”
裴昭完全没懂他在笑什么,略微茫然地回:“好,谢谢。”
“不要用这么生疏的口吻和我说话嘛,今晚我要和你一起睡!”
“你要和我一起睡客房吗?”裴昭一呆。
秦殊一口气抱起了箱子里的所有衣服,点头:“对的对的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我一个人睡觉会害怕,需要陪伴。”秦殊张口就来,甚至不带一丝心虚。
裴昭:“……”
裴昭没有拒绝。
对于两个平平无奇的高中生来说,共同居住的生活颇为温馨平淡。
一起上学,一起回家,轮流做饭,轮流洗碗。吃饱喝足了就出去溜达几圈,然后回家写一晚上的作业。
洗完澡后来点宵夜,趁着还没困时打一会儿双人游戏,就能舒舒服服上床睡觉了。
当然也有特殊情况,例如元宝和煤球突然喊饿的时候……哪怕刚刚吃饱喝足,秦殊也会饿得不行。
最麻烦的一次是凌晨三点,秦殊不得不披上外套出门走夜路,在阴气最重的时候给这俩小怪物觅食,困得眼睛都睁不开,还有种自己正在饥肠辘辘逃荒的错觉。
偏偏它们爱吃的东西还不一样,元宝喜欢吃各种山精野怪,对于由人类变成的鬼不太感兴趣。而煤球……只能吃鬼,并且非常需要吃鬼,否则它就长不大了。
没错,这只胆小如鼠的无头小鸟确实需要正儿八经的定期饲养,还能越喂越胖,几乎和养一只活生生的宠物没有区别。
这其实也算是江城二中的特产了。
因为秦殊特意咨询过林老板和黄玉元,而这两位见多识广的大人口径一致,他们都觉得这团小鸟有些古怪。
——按理来说,聻是不会内部繁殖的,也不会过于频繁地需求食物,更不会为了狩猎而进化出“复制人脸”的特性。
但江城二中才是最古怪的地界儿,分明不是鬼域,却能把孤魂野鬼困在学校里再也出不去,偏偏还能长期风平浪静的,从来没出现过伤亡惨重的大乱子……这本身就是一个经久不衰的怪谈。
相比起来,会繁殖生蛋的聻,似乎也显得平平无奇起来。
秦殊并不反感为煤球觅食,因为他本来就需要多杀点鬼,让自己稍稍变强一些,为即将到来的云城之行做准备。
直觉告诉他,这次短暂的旅途可能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。
“昭昭,菌子哥给我们买了十四号的机票,我要在云城过生日了……”
菌子哥,就是那位在刘阳阳失联后,负责与秦殊保持联络的卖货小哥。
之前秦殊从他那儿批发的野山菌,品质还挺不错的,下火锅和加辣爆炒的滋味都绝妙无穷,连元宝都特意飞来吃了几口。
秦殊吃爽了,特此给他取了这个外号,以便称呼。
“不想在云城过生日吗?”在专注看电视的裴昭听到秦殊说话,按下了静音键,“可以改机票时间。”
“那倒不用,但是昭昭……你给我的生日礼物大不大?方便带去云城吗?会在收拾行李时被我发现吗?”
秦殊难以按捺自己的期待,已经开始明着试探了,一口气连环问完之后又接着道:“要不,提前送我?”
“不行,不能提前送。”
裴昭拒绝得分外果断,拿起遥控器,重新打开了电视的声音。
“昭昭你太坏了……”
“嘘。”
撒娇似的抱怨才说到一半,裴昭直接抬手盖住了他的嘴,冰凉柔软的掌心覆在唇上,闻着香香的。
秦殊立刻安静了,轻轻握着他手腕,用行动示意让他别收手,再多摸摸。
裴昭的注意力已经不在他身上了,眼睛盯着电视的方向,伸过去的手倒是没收回来,漫不经心地揉揉秦殊的脸,再摸摸脑袋,配合得很……只要不打扰他看电视就行。
最近裴昭在看一部火热的仙侠电视剧,青春电视台出品,预算充足、服造豪华,剧情紧凑却稍有些狗血。
裴昭每次都边看边皱眉,似乎有很多想吐槽的地方,但他还是会准时坐在电视机前,等着看黄金时间的节目放送。
以前秦殊可看不到他如此不同的一面,只有切切实实地住在一起才能发现。
那些细微的、生动的小表情,乃至于“裴昭也会追着看狗血电视剧”这个事实,对秦殊来说都很有意思。
每天晚上看一看裴昭,比电视剧本身还要好看多了。
更好玩的是,当裴昭专注到一定程度,无论秦殊把什么东西递给他,他都会下意识地伸手接住,然后一直拿着,直到插播广告的间隙为止。
裴昭趁机拍下了很多可爱照片,例如裴昭抱着毛绒娃娃,裴昭单手举着邻居家的茶杯狗,裴昭捧着他的脸,以及裴昭拿着一把菜刀看电视的稀奇画面。
裴昭每次都很无语,也明知道这种事情还会再次发生,可他一次都没有阻止过秦殊再犯……说到底,还是自己惯出来的。
如果这种日子能永远持续下去就好了,秦殊有时会忍不住地想。
他并不需要什么神秘的惊喜,不需要贵重的生日礼物,只要能一直像这样平平无奇地活下去,过着最无聊、最平淡的人生就好了。
话虽如此,当前往云城的飞机顺利落地,当秦殊看见机场里有乌泱泱的阴魂游荡,当秦殊走出机场,看见前来接机的菌子哥随身带着一具又高又帅的猛男尸体,让尸体轻轻松松帮他们搬起所有行李的时候……
偶尔看看外面的世界,其实还是很精彩的。
“两位下午好,我叫陈水,水池的水。不好意思啊之前一直没自我介绍过,这几年我家里长辈总限制我的社交生活,哎,说多了都是泪……”
身为刘阳阳的亲戚,这位名叫陈水的菌子批发小哥,与他长相果然有三分相似,性格更是如出一辙的健谈。
他负责开车,而他带来的猛男尸体则默默坐在副驾驶上,用高大宽厚的肩膀遮挡着午后阳光,给后座洒下一片阴凉。
一月中旬的云城并不炎热,但相比起时而飘下几场小雪的江城来说,至少有着高出十度的温差。
阳光有些刺眼,陈水戴上了墨镜,打着方向盘继续感慨:“这次要不是刘阿哥还失踪着,可轮不到我出面和您二位交流。”
“你们这边也没有刘阳阳的消息?确定他没事吗?”秦殊翻了翻背包,从夹层拿出刘阳阳的手机。
“说起来他的手机还在我这里。正好,先交给你们保管,免得我看到什么不该看的。”
“没事没事,只要没死成,那就死不了,他总有一天能从石头缝里重新蹦出来,”陈水扭头笑笑,朝着他身边的尸体扬了扬下巴,“手机交给我家阿斗就好,麻烦秦哥帮他保管了那么久。”
话音刚落,猛男尸体抬起自己的左手,将小臂向后折了一百八十度,以一种极为扭曲的姿势,默默对秦殊伸出手掌。
秦殊沉默一瞬,将刘阳阳的手机轻轻放在它掌心里。它缓慢收拢手指,握紧手机,这才将自己弧度扭曲的手臂收了回去。
太帅了。
虽然有点吓人,但当初在教堂墓地里,秦殊早就见识过了头身分离的利特先生……如今再看,眼前这位五官端正、四肢健全,且脖颈没有缝合痕迹的阿斗先生,其实还真挺帅的。
煤球也对它很感兴趣,偷偷摸摸从秦殊领口钻了出来,扑闪着翅膀落在阿斗肩头之上,跳来跳去。
不出片刻后,神奇的事情发生了。毛茸茸的黑绒团子缓缓长出了一颗崭新的脑袋,幻化出和阿斗先生一模一样的面容。
秦殊:“……”
陈水:“……”
“那个,秦,秦秦秦哥……这是什么东西啊……我怕鬼啊秦哥!”
陈水冷不丁瞥了眼后视镜,瞬间被吓了一大跳,他紧紧握着方向盘,声音止不住地颤抖。
“别怕,煤球不是鬼,它是专门吃鬼的,”秦殊轻咳一声,赶紧解释,用最快速度把这团吓唬人的小玩意抓回来,“抱歉啊陈先生,孩子刚出生一个星期,年纪小不懂事,比较调皮……”
“啊哈哈,原来是这样,理解理解……”
不知为何,这番解释的效果似乎不算很好,陈水还是有些战战兢兢的。
他的手几乎就没离开过方向盘,绕着盘旋公路一层一层往深山里开,越开越快,连话都少了许多。
偶尔听到秦殊和裴昭说几句悄悄话,陈水也会本能地紧张一瞬,随后再慢慢放松。
初来乍到就把别人吓得魂飞魄散,瞧这事儿办的……算了算了,等到地方了再尝试挽回自己的友善形象。
山里气温骤降,低矮又厚重的白云成群堆积在半山腰处,像一大团冰凉如雪的棉花糖。
“海拔有点高了,都能适应吧?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。”
“昭昭,感觉怎么样?”
“挺好的。”
“好嘞,那就好,”陈水呼了口气,开始尽责地讲解起来,“这里就是金娥山,不过我们都叫娥大岑子。隔壁那个小一点的山叫做银鹏,现在也快变成无人区了,不太安全。”
“金娥山,银鹏山……这名字是有什么典故吗?”秦殊有些好奇。
“确实有,小时候听长辈讲过,其实有点俗套。说是古时候寨子被山贼攻占了,烧杀抢掠,把村民逼得没了活路。后来寨子里有个叫龙娥的阿妹,用蛊杀贼,足足杀了一个月,把那群土匪杀得血流成河,村民才终于有家可回。”
“哇,这么厉害?那也不俗套啊,我怀疑是真的。”
“哎呀,如果故事停在这里就好了,但后来发生的事情才叫俗套。过了几年,山里闹旱灾了,泉水都干了,我们这儿也没有祭祀龙王的说法,只有山神和洞神……”
陈水说得起了劲儿,一拍方向盘,倒是没了之前的胆战心惊。
秦殊也大概能猜到他接下来要说的故事了,幽幽发问:“愚昧的村民把龙娥嫁给了山神?”
“俗套吧!”
陈水摇摇头:“偏偏这阿妹是有对象的,叫吴鹏,就住在隔壁山头上,本来都快结婚了。所以在村民把龙娥害死之后,她的未婚夫痛不欲生,打着赤脚翻过山头,大半夜悄声潜进村里,一口气砍死所有成年的,把小孩都扔进了山洞里,让他们自生自灭。”
“这是屠村了?”
“对对,吴鹏杀完人,也立刻选择了自刎陪葬。没想到在他屠村十天后,光天白日的,金娥山里下了一场血淋淋的红雨,像是流着血的太阳,把山间草木烧得一干二净。到了晚上,血雨又变成了滚烫的白水,淅淅沥沥从月亮的眼睛里落下来,变成山洪……淹没了山里所有的山洞。”
秦殊听得津津有味:“所以被扔进洞里的小孩们也死了?”
“那倒没有,毕竟是世世代代讲给小孩听的神话故事嘛,没那么惨。传说她死后化作了热烈的太阳,她男人就是忧伤的月亮,一对苦情恋人在天上终于相聚,报复了山神,也谅解了那些躲在山洞里的孩子们,让他们顺着洪水浮出洞穴,重获新生,自立门户……”
说到这里,陈水稍稍打开车窗,指向云雾笼罩的山顶:“自那场灾难以后,我的家乡就有了自己的名字,凤凰寨,也代表着浴火重生。秦哥您看,那两侧凸起来的山脉,是不是很像翅膀?当年那些活下来的孩子,就是我们的祖宗,山神死了,唯有洞神永存。”
“原来如此,这是个很好的名字……但陈先生,我还有一个问题。血雨和山洪,都是在屠村十天之后发生的事情,小孩子们能撑得到第十天吗?”秦殊若有所思。
“欸?”
秦殊坐直了些,还在认真考虑这个问题:“山中在闹旱灾,本来就没水喝,山洞里也找不到什么吃的。而且在那个年代,应该不是所有人都会游泳吧?就算会游泳,如果遇到滚烫的山洪,听上去似乎也非常危险……说真的,我觉得他们都死了,你看起来也有点……”
看起来也有点死了。
但不是彻底死了,而是有点死了。
秦殊没有开玩笑,也不是在恶意挑衅,他能看出陈水和那具猛男尸体之间的区别。
在刚下机场的时候,陈水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青年,活人。但随着这辆车加速驶入山区,随着海拔越来越高,离“凤凰寨”越来越近……陈水和阿斗身上的气息,也越来越相似。
简而言之,陈水看起来越来越像个死人。可他确实没死。
秦殊不着痕迹地摸了摸手腕,盯着后视镜映出的那双眼睛,决定在这辆车驶入寨子之前,尽快刨根问底。
“秦哥,您比我想象中要敏锐多了。哎,好吧,在神话里他们确实死了。至于我……事情是这样的,只要走进凤凰寨,我们都会变成死人。”
秦殊眯起眼睛:“那我和裴昭呢?”
“啊哈哈,您二位也一样。”
